1、標的競買保證金1.5萬元。 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并由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此招租標的未做過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該產權上設置質押、抵押或任何影響產權招租或股東權利行使的限制或義務。此招租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4、該標的從第3年開始每年租金遞增5%。 5、該標的現為空置狀態。 6、該標的要求整租,承租方自行裝修,設施設備自行添置,給予承租方3個月裝修期。 7、此次招租標的租賃年限為五年,標的以五年租金總成交價為成交金額,以首年租金作為起拍價。 8、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時,須繳納標的相應的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咸寧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賬戶(開戶名稱: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咸寧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賬號:82010000002769312 開戶行:湖北咸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以掛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咸寧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賬戶為準(交易保證金應由意向承租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擔;虻谌酱鸀橹Ц叮。 9、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產權交易費用及第一月租金、合同押金(按最終成交價三個月的租金金額收取,實際金額以最終簽訂租賃合同的合同押金金額為準)一次性付清,余下租金按合同約定支付。產權交易費用及第一個月租金付至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咸寧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賬戶,合同押金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